文章來源:中國優稅網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票面由四部分組成:
(1)票頭部分
專用發票上端中間的位置印有專用發票的名稱,即“xx。ㄊ、區)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名稱的下面,印有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僅限于發票聯和抵扣聯);左上角印專用發票代碼和“開票日期”欄;右上角以省為單位編印專用發票印制順序號。
(2)票體部分
票體是專用發票的核心部分,它以表格的形式規定了專用發票所需反映的經濟交易事項的有關內容:首先是購貨單位的有關情況,具體設有購貨單位“名稱”欄、“地址、電話”欄、“納稅人登記號”欄和“開戶銀行及賬號”欄;其次是經濟業務的有關情況,具體設有“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欄、“規格型號”欄、“計量單位”欄、“數量”欄、“單價”欄、“金額”欄、“稅率”欄、“稅額”欄以及“價稅合計”欄;再次是銷貨單位的有關情況,設有銷貨單位“名稱’,欄、“地址、電話’,欄、“納稅人登記號’,欄、“開戶銀行及賬號”欄;最后是“備注”欄,用以填寫需要補充說明的情況;電腦版專用發票還增設了用于打印防偽稅控開票系統產生的密碼。
(3)票尾部分
專用發票下端印有“銷貨單位(章)”、“收款人”、“復核”、“開票人”等欄。
(4)其他
在專用發票的右邊,印有專用發票的聯次和每一聯的用途;在專用發票的左邊,印有批準印制專用發票的文號、印制數量和印制單位。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要內容:
(1)購銷雙方納稅人名稱。
(2)購銷雙方納稅人地址、電話。
(3)購銷雙方納稅人稅務登記號、開戶銀行及賬號。
(4)銷售貨物或勞務的名稱、計量單位和銷售數量。
(5)不包括增值稅在內的單位售價及貨款總金額。
(6)增值稅稅率、稅額。
(7)發票填開日期、發票號碼等。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統一規定為四聯,各聯次必須按以下規定用途使用:,第一聯為存根聯,由銷貨方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購貨方作付款的記賬憑證;第三聯為稅款抵扣聯,購貨方作扣稅憑證;第四聯為記賬聯,銷貨方作銷售的記賬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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